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
交通安全法》的明确规定,凡存在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情况者,将被处以
暂扣六个月
机动车驾驶证的
处罚,此外还需依法承担1000元至2000元之间的罚款责任。机动车驾驶员有义务自收到暂扣决定之日起,在十五日内前往机动车驾驶证发放所在地或
违法行为发生地区域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加入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
法规以及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活动。完成学习和培训任务之后,车辆管理机构应于二十日内对机动车驾驶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考核。考核圆满通过者,可将驾车违规记录清除记录,同时恢复其机动车驾驶证的正常
使用权;而对于考试未能达标者,则需继续参与相关学习与考核工作。对于拒绝参加学习培训课程,亦或是拒绝接受考核的驾驶员来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宣布其机动车驾驶证暂时停止使用。在此前提下,机动车驾驶员必须重新参加科目一考试,通过该项考试才能如愿获得新的机动车驾驶证。尽管只是暂时性的
暂扣驾驶证,但缺少了这本重要吊照,驾驶汽车将面临诸多困境且重新获取执照的过程也存在相当大的复杂性。因此,广大驾驶员务必牢记在心,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切勿
酒后驾车,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困扰和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
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
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