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记录表明,汽车年度检验的期限不得超过下列标准:
对于运营载客车辆而言,自购车之日起,一年内需进行一次检验;
对于载货汽车及大型、中型非运营载客汽车,在使用十年内必须进行一次年度检验;
而小型、微型非运营载客汽车则在六年内需每两年进行一次检验,如使用时限超出该范围,还需每年进行一次检验;
至于摩托车,自购置之日起四年内需每两年进行一次检验;
包括拖拉机在内的其余车辆均需每年进行一次检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1.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2.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3.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4.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5.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