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委托书应详细列明如下要素:
首先,在首部需明确记载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各项具体身份信息;
紧接着,应有明确的委托理由阐释;
其次,应当详细注明顾问对象将被授予何种职权,以及该职权所覆盖的事务范围和相应权限;
再次,务必准确标示出所有授权期限及期限终止日期;
最后,委托人须亲自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标注日期以示确认。《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条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第九百二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