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需要向您告知,未按照规定给予员工相应的加班津贴属于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用人单位有责任依据以下计算方式来确定并支付员工加班所产生的费用:
在工作日期间进行加班,应依照员工月工资的基数除以全年月平均计薪日再乘以150%,最后得出的数值就是该名员工加班一天所需支付的费用;
而在休息日进行加班,则需将员工月工资的基数除以全年月平均计薪日再乘以200%,以此类推,即可得出员工加班一天所需支付的费用;
至于在法定节假日进行加班,则需将员工月工资的基数除以全年月平均计薪日再乘以300%,同样可以得出员工加班一天所需支付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