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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前妻不让见孩子的怎么处理

离婚后前妻不让见孩子的怎么处理
基于亲子关系的特殊情感联系和家庭共同生活状态,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虽是强制义务,但绝大多数情形是父母自觉自愿地履行其义务为结果,法律和社会公力无须过多干预或介入。然而,这并不排除现实生活中少数人自私自利,生而不养,公然背离作为父母应承担的道义责任和法律义务。在此情形下,则必须动用社会公力,强制父母履行抚养义务。
2024-06-09 11:50:03 已帮助207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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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前妻不让见孩子的怎么处理
离婚案例中,若原配偶拒绝允许其前夫/前妻探望子女,后者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对方协助实现自身的探视权权益。
一旦人民法院经过严谨的审理程序,作出了关于子女探望权的明确判决或裁定后,如有当事人对该判决或裁定不予遵守,且该当事人经胜诉一方申请,则人民法院将依据法律规定,按照严格的司法程序实施强制执行措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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