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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不签字征地的后果有哪些

农民不签字征地的后果有哪些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土地征收具有法定性,根据行政合法性原则,必须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国家强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权的行为,并不以取得征得被征地人的同意为必要条件。
2024-06-09 16:20:07 已帮助298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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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不签字征地的后果有哪些
在实施征地过程中,一旦已经完全遵循并执行了全部合规程序与步骤,即便农民未能签署同意书,这种征地行径亦是合法合理的。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的明文规定,当涉及到公共利益方面的需求时,根据法律规定的相关权利与程序,有关单位或部门有权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以及单位、公民个人的房产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征用。
在此类征用行动当中,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必须严格按照法定额度即时支付足额的土地补偿金、安置补助款项、地上附着物(包括农作物)以及青苗的补偿费用,并且要妥善地安置被征地的农民群众,同时也要确保他们的社会保险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从而确保他们能够在今后的生活中持续正常享有并享有所需的保障服务。
进一步来说,针对征收单位和个人房产及其他不动产的行为,同样必须依据法律法规,给予合理的拆迁赔偿,以维护被征收者的合法权益;
在涉及到征收个人住宅的情况下,还务必要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不受影响。《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收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依照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办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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