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危险驾驶罪所涉及的拘役期限,通常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此种处罚方式的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进行计算;
若在判决执行之前,被先行拘留或监禁,那么一天的羁押便将会于日后以一天的刑期进行抵扣。
所谓危险驾驶罪,主要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时表现出追逐竞驶的不良行为,情节极为恶劣的情况;
此外,包括因饮酒而对车辆进行违法驾驶的行为;
对于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的行为,有严重超过预定乘客承载能力、满员载客,或者是超过规定最高速度任意行驶的现象;
同时,还包括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对危险化学品进行违法运输,从而给社会公众安全带来严重威胁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