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遇由于工伤引发的人身伤害事件中,受害者有权同时享有工伤赔付及侵权赔偿两方面的权益。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条文所明确,当职工遭受的工伤系由第三方原因引起时,即便职工或其近亲已就此向第三方提出了民事诉讼,社保经办机构仍有义务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因此,我们可以清楚地理解到,处在类似情况下的劳动者,他们在遭受第三方原因导致的工伤事故后,完全有权利同时享受到工伤赔偿以及侵权赔偿这两种不同形式的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