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信用卡申请人在填写紧急联系人信息时无需承担任何经济或法律责任。
此举主要目的在于当遭遇突发事件时,银行可通过紧急联系人的联系方式与其取得联络。
然而,若信用卡债务被视为夫妻共同负债,则双方均需承担还款义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或其中一方在事后予以追认的债务,应被确认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指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提出主张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提出主张的,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除非债权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