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子女抚养专题 > 离婚四岁的孩子判给谁

离婚四岁的孩子判给谁

离婚四岁的孩子判给谁
基于亲子关系的特殊情感联系和家庭共同生活状态,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虽是强制义务,但绝大多数情形是父母自觉自愿地履行其义务为结果,法律和社会公力无须过多干预或介入。然而,这并不排除现实生活中少数人自私自利,生而不养,公然背离作为父母应承担的道义责任和法律义务。在此情形下,则必须动用社会公力,强制父母履行抚养义务。
2024-06-11 09:10:03 已帮助2227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离婚四岁的孩子判给谁
对于四岁大的孩子在离婚事件中如何分配抚养权,需要依据具体情形进行判断。
通常说来,子女的抚养权应由亲生父母共同协商决定,若无法形成共识,则将由法院根据亲生父母各自的实际情况,遵照最利于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原则做出裁决。
对于不足两周岁的子女,法律规定以由母亲亲自抚养为主旨;
至于二至八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如果父亲及母亲两人都希望争取子女的抚养权,那么法院将根据以下因素作出考虑后的最终决策:包括家庭经济状况、家长自身的综合素质、日常生活环境、对子女承担责任的态度、以及和子女之间情感维系的紧密程度等等。
当子女年满八周岁时,应当尊重他们所表达的自我意志。《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