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双方能够达成共识并同意将孩子交予女方抚养照料,则女方自然有权成为孩子的监护人,承担起抚养与教育的职责;
倘若双方未能就此问题达成一致,通常情况下,年满两周岁但尚未满三周岁的幼童应由其母亲亲自照顾培养,除非女方存在着明显不适合担任孩子监护人的情形。
然而当孩子已满两岁,双方的争议焦点转向如何更好地保障孩子的身心健康及全面发展的问题上时,法院将依据具体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情况,结合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作出裁决。
然而,自孩子8周岁起,法院在作出抚养权裁判时,会充分尊重和听取孩子本人的意愿和意愿表达。《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