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诉讼中,若其中一方始终坚决反对离婚,那么法院将依据婚姻关系中是否存在严重裂痕这一事实因素,对案件作出裁决。
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即使经过法庭多次调解但仍无效果时,法律规定必须批准离婚:首先是重婚行为或与他/她人同居生活;
其次是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人;
第三是具有经常性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且无法改正;
最后是因为情感不合而长期分居达到了两年或以上的期限。
此外,还包括由于其他导致夫妻关系严重破裂的特殊情况。《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