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行为人明知亲朋好友利用其个人微信实施诈骗,然而仍以默许或支持态度相助,那么他/她就应当对自身的行为负有相应的责任和接受法律制裁。
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我们可以得知,所谓共犯,即是指两个以上自然人或者单位基于共同的意愿而实施的故意犯罪行为。
然而在这些共同犯罪活动中,如果某个参与者在实施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仅仅起到次要或辅助性作用的话,那这个人便被定性为从犯。
相比起主犯来说,从犯应当受到更轻、更缓和的惩罚措施,甚至某些情况下还可能获准豁免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