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遭遇身体攻击事件时,被打者应立即寻求公安部门的援助,作好相关记录与伤势评定工作。若只造成轻微人身伤害的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规范,警方将对施暴者实施为期五天至十天的拘留惩罚,并且需要支付二百元至五百元不等的罚金;而对于情节较为轻微的情况,则可能只需被处以五日以下的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的罚金。但倘若其行为导致受害者受到了轻伤及以上程度的伤害,那么施暴者将面临着故意伤害犯罪的法律指控和相应刑事后果,责无旁贷地承受起相关刑事处罚。在依法接受治安处罚的同时,施暴者还需主动承担受害者的民事赔偿义务,其中包括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等各项开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