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他人施以殴打行为,导致受害者轻伤程度伤情的情况下,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相关规定,采取严厉惩罚措施,即处以五日至十日的拘留期,同时需缴纳罚金,金额在200元至500元之间。
倘若该行为情节极为严重,例如有多人联合参与,或者涉及到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等严重后果时,则可依法处以十日以上至十五日的拘留期,并且需要额外缴纳的罚金金额也要增加至500元至1000元不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