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因工伤导致骨折所需支付的赔偿金额,首先需要您向人社局下属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伤残鉴定申请,然后依据鉴定结果来确定相应的工伤赔偿待遇。具体而言,工伤骨折的赔偿内容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医疗费用;
(2)薪资福利方面的损失,如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以及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必要的营养补充等等;
(3)因事故产生的额外费用,如必要的交通出行费用、住宿以及误工损失等其他必要的支出;
(4)因伤致残而引发的各种赔偿,比如残疾赔偿金、辅助器材费用、供养人员赡养费用等;
(5)在恢复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康复费用、护理费等等;
(6)后续治疗费用;
(7)如果不幸身亡,还需面对的其他相关法律费用,例如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等;
(8)如果以至家属需要为丧事奔波,也会涉及到交通费、住宿费乃至误工损失等相关费用;
(9)对受害者及其家人精神上造成严重影响的,还要支付适当的精神抚慰金。
一般的赔偿比例是这样安排的:7级残疾代表13个月的个人薪酬,8级则是11个月,9级是9个月,到了10级就是7个月了。对于骨折这种情况,通常都足以达到工伤10级伤残的资格标准。若鉴定证实确实属于10级伤残的情形,那么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就应当给予7个月的本人基本工资,而如果出现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那么享有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也会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