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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死亡的,与其共同居住的人继续租赁吗

承租人死亡的,与其共同居住的人继续租赁吗
同居,是指两个相爱的人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也没有任何法律保障。在同居期间男方和女方可以随时提出分手终止关系。在我国现行法上,非法同居分为无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两种。
2024-06-14 09:00:09 已帮助167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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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死亡的,与其共同居住的人继续租赁吗
若租户于租赁期内不幸离世,他们所遗留下来的同住者有权继续享有对所租赁房屋的使用权
依据我国相应法规条文,明确指出,若租户在租赁期内消逝,那么与其生前共同居住或共同经营业务的友人均可续约以维持原租赁合同条款下的权益。《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
承租人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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