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解析】首先需要明确,醉酒驾车属于一种严重危害公共交通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国《刑法》中的相关规定,应被判定为“危险驾驶罪”,并接受拘留加罚款的严厉处罚。
其次,如果醉酒驾驶者存在以下所描述的特殊情况,那么将会受到更为加重的判罚:
1.醉驾引发了交通事故,而且肇事者承担全责或者主要责任,甚至是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选择逃跑,但是未达到应当追诉的程度;
2.血液中乙醇浓度超过了200毫克每100毫升;
3.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这两种特殊的路段上实施驾驶行为;
4.驾驶搭载乘客的营业性机动车辆;
5.存在严重超员、超载或者驾驶速度异常高的现象,没有合法的驾驶资质却敢于操作机动车,还企图制造或使用虚假的机动车证件以逃避法律的监管;
6.在警方依法进行检查时采取逃避策略,或者是直接拒绝配合检查,也未达到应起诉的程度;
7.曾经因为酒后驾驶机动车而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者被追究过刑事责任;
以及其他那些需要特别加重处罚的情形。《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