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育之子女与婚姻关系所生子女享有平等之权利,对于未承担非婚生育子女之生父或生母责任者,应承担未成年子女或无法自立生存之成年子女的扶养费用。
此种扶养费的具体金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的经济负担能力以及地区的实际生活水平进行综合评估确定。
具有稳定收入来源者,抚养费通常可按照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作为标准进行支付。
对于需负担两个及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情况,比例可适度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若无固定收入来源,则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将参考当年总收入或同业平均收入,以类似比例进行相应制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