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纠纷时,现有的解决途径繁多多样。消费者协会在接到消费者投诉后,依法负责任地展开相关调查并调解投诉事宜;若调解未能达成共识,消费者亦可选择与经营者进行和解谈判;此外,消费者还有权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诉;或者向具有相应资质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若是到问题仍未得到妥善处理,还有最后手段,即向地方审判机关提起法律诉讼。《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