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及自由权的强迫性骚扰行径,袒露且含有淫秽色彩,亦可接受精神损害赔偿的合法请求。
此类猥亵行为,是以武力、胁迫、药物或化学手段、催眠措施或其他相关的技术手段,对男女施加此类猥亵之举,构成了强制性猥亵罪。
此种犯罪行为所必备的条件包括:
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或者年龄大小,无论是否已经结婚,都可能成为本次犯罪行为的主体或对象。
此外,行为人必需实行的是具有强迫性质的猥亵行为——即通过运用武力、威胁、药品、催眠或其他有力方式,强行控制被害人无法反抗并进行猥亵。《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