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者遭受刑事拘留之时,若用人单位选择单方面解除该员工的劳动合同,则其依相应法定程序可暂时停止向该员工缴纳社会保障金;
而对于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此项权益同样受到法律保护,用人单位不得做出任何停缴社保的行为。
然而,无论何种情况,停缴社保都必须以用人单位已实现与劳动者正式解除劳动关系为前提条件。
未达成解除协议前,用人单位仍须履行法律职责,持续为该劳动者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