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认定为非法运输林木罪,本案必须满足以下各项必备要素与次要要素:
首先,本罪的客体应是损害了国家对于森林资源的正常管理秩序;
其次,在客观事实方面,行为人必须实施了非法运输具有明知是盗伐或者擅自砍伐之实情的林木的行为,而且该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这个程度才可立案查处;
再次,本案的犯罪主体应是年满十六周岁并且具备刑事责任承受能力的自然人或者法人组织机构等特定个体;
最后,立法者在设计这部法律时明确规定,行为人在主观上应当存有明显的故意心理状态,同时其目的应当是为了谋取非法经济利益。《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三款、第四款
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