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债券持有人不幸离世而未留有任何合法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时,若其在生之时拥有个人财产,则应以该等财产来偿还其生前所负之债款。至于那些既没有法定继承人也没有遗赠物的剩余遗产,应当优先用以支付为妥善处理逝者遗体所需付出的必需费用、偿还其生前所欠之债务以及对那些曾在逝者生前对其承担过部分看顾义务之人进行适度的经济补偿。若是这些剩余遗产无人继承且无人接受遗赠,它们将最终归属与国家,并被用于公益事业;而对于那些逝者生前身为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情况,他们的遗产则应由其所属的集体所有制组织所享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