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情况下,您可采取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进行离婚事宜。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与其他离婚方式相比,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离婚并不涉及离婚冷静期。
然而,如果选择通过协议形式提交离婚申请书时,则通常会存在相应的离婚冷静期限制。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简称)》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在达成自愿离婚共识后,需自行拟定书面离婚协议,并携带此协议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
婚姻登记机关将自收到离婚申请书之日起连续计算30日,如在这期间内双方均再次确认自愿离婚意愿且就子女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方可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值得注意的是,协议离婚整个过程需要大概一个月的时间才能顺利完成。
全新修订的《民法典》引入了离婚冷静期制度,即自双方递交离婚申请书至正式颁发离婚证书之间需经过30日的离婚冷静期。
冷静期满,尽管当事人未能按时领取单方面离婚证明书,亦视为其主动撤销离婚申请。
因此,为了确保离婚申请符合法定程序,建议当事人尽可能提前详细了解有关流程和法律要求。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