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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遗嘱如何见证

口头遗嘱如何见证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2024-06-18 09:10:18 已帮助218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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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遗嘱如何见证
口头遗嘱应具两名或以上之证人在现场见证,但需注意下列三种类型之人不得作为遗嘱见证人:
首先,精神失常者、未成年人及其他不具备见证能力之人;
其次,遗产继承人、被遗赠人;
最后,与上述继承人、被遗赠人存在利益冲突之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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