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注册外商投资公司时,依据相关规定和要求,需满足以下几点条件:
首先,若选择以合资方式设立投资性公司,那么我国的投资者必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并且在申请前的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中的总资产不得少于一亿元人民币;
其次,若选择以外资独资或者中外合资两种方式设立投资性公司,那么外国投资者需要具备优良的信用记录,并拥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来举办投资性公司。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