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朋友,在此为您详细介绍劳动仲裁的具体流程:
首先,请您填写仲裁申请表格,并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以支持您的主张。
倘若您需要提出多个仲裁申请,还需按照对方提出的仲裁请求数量提交副本。
其次,仲裁委员会有权自接到贵方的仲裁申请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若决定予以受理,则会于同日起向被申请人发送仲裁申诉书副本;
如决定不予受理,将会向您解释原因,以供参考。
复次,开庭审理部分,仲裁庭需将开庭时间及地点提前五个工作日书面告知各方当事人。
若有任何一方无故缺席或未经仲裁庭允许而擅自退出,均可能导致自身仲裁请求的撤销(即撤诉)。
对于被申请人而言,仲裁庭届时可能会做出缺席判决。
接着,进入到仲裁调解环节,仲裁庭,在查清事实真相的前提下,致力于推动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一致意见。
若调解成功,仲裁庭将依据相关条约制作调解书;
若未能达成共识,仲裁庭亦将尽快做出裁决。
最后来谈谈仲裁裁决阶段,仲裁庭裁定劳动纠纷案例,应从仲裁委员会接到仲裁请求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完成。
如果情况复杂且需要延长,必须经过审核批准后方可延迟,同时书面通知当事人,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以上便是劳动仲裁的基本流程,希望能够帮助到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