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银行借款合同时,务必要留心以下几个要点:
首先,借款合同的签订必须遵循规范要求,确保借款人及出借人均为法定全名,以防止因信息模糊而导致借款人与出借人身份难以界定;
其次,在支付款项时,务必注意借款全额的大写及小写金额保持一致,以便准确无误地确认借款金额;
最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当事人约定的借款利率不得超出法律规定的范畴,若超越此限制,则超额部分的利息将不受法律保护。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
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