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明确的一点是,欠条与借条属于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两者所产生的原因以及具体权益的享有方式皆有所区别。
借款事项主要源自于民间借贷行为,而欠款则涉及到货物交易、租赁业务或者利息支付等多方面因素。
其次,在讨论欠条与借条的诉讼时效问题上,我们发现了一些显著的差异。
1.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问题。
当借条中注明了明确的还款日期,那么其诉讼时效便应从该日期的下一日起开始计算并持续三年时间;
若借条中未对还款时间进行详细规定,则其诉讼时效可以从借出方要求对方偿还之日的下一日起计算并持续三年。
在此基础上,债权人有权从借款发生之日起的第二十年内提出相关维权诉求。
2.对于欠条的诉讼时效问题。
如果欠条中已经注明了相应的还款日期,那么则应该从该日期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为三年;
若欠条中并未记载明确的还款时间,则其诉讼时效应从书写欠条之日的下一日起启动并连续计算。《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