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被认为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的发票销售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对相关人员的刑事惩罚措施如下:
首先,对于情节较轻的违法者,将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处罚款人民币20,000元至200,000元之间;
其次,若违法行为的销售规模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会处以更为严厉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款50,000元至500,000元之间;
最后,若该行为的销售规模极端庞大,或具有其他极其严重的情节,则可能面临长达十年乃至终身监禁的处罚,同时还要课以罚款50,000元至500,000元之间,甚至可能被剥夺财产权。
若涉及到单位的犯罪行为,法律也做出了相应规定。
第一,单位须支付罚金作为违法成本,第二,对于那些在该案件中负起主要责任的管理层和关键参与者,法院将采取以下方式进行责任追究:
(1)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2)销售规模较大且存在其他严重情节者,将获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销售规模巨大或持有其他极度严重情节者,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刑法》第二百零六条
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