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涉及婚外情而导致离婚的情况下,关于夫妻共有财产的处置问题应由当事人双方进行友好协商解决。
假如达不成协议的话,则由法院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有利于保护子女权益、妇女合法权益以及对待无过失方的角度出发来对这些共同财产进行合理的分割。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未在离婚时被明确规定为属于夫妻其中一人的个人财产,在此类情况下不会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处理。
当中如若涉及婚外情导致严重后果,例如构成重婚或是存在和第三者长期同居的行为,并因此间接导致了婚姻破裂的结局,那么对于这些无过失的一方就有权在离婚过程中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要求。《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