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借据中的违约金问题,应当在借款双方共同协商后确定。
若借贷双方关于逾期利率已有明确约定,则依此约定执行,但需确保所定利率不超出合同成立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上限限制。
倘若借贷双方未能就借期内利率以及逾期利率做出约定,在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依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利息来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情况下,该要求将得到人民法院的积极支持与确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