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情况下,我们可以不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立即拘留措施,而选择直接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
其次,如果存在着有力的证据能够证明犯罪行为已经发生,并且可能会导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或者是存在着证据表明犯罪行为已经发生,可能会导致徒刑以上的刑罚,同时犯罪嫌疑人曾有过故意犯罪的历史或身份尚未明确的情况,那么我们就应该考虑对其进行逮捕。
此外,对于那些已经被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如果他们违反了相关的规定,且情节较为严重的话,我们同样可以考虑对其进行逮捕。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