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车辆在进入高速公路收费站的入口之前的交叉口设置了严禁掉头的标识牌,那么在此处实施任何形式的掉头都将被认定为违法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凡存在禁止掉头或禁止左转弯标识或引导措施的场所,如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转弯区域、陡峭斜坡、隧道地区及可能产生严重安全隐患的路段,均不得随意进行掉头操作。《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
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