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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缓限制减刑什么意思

死缓限制减刑什么意思
死刑辩护,是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根据事实和刑法规定,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案件的辩护。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死刑辩护主要是量刑辩护,在一审中主要是辩护犯罪达不到必须适用死刑的程度,找出各种有利的量刑情节,建议法庭采纳不适用死刑。二审的死刑辩护,一般都是一审已经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上诉主要为了“免死”。
2024-06-20 18:30:14 已帮助82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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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缓限制减刑什么意思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限制减刑是一种严肃的司法制度,主要表现在在重大刑事案件中判决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犯罪分子,虽然有可能在后续的减刑程序中有部分刑期可以得到宽免,但必须满足规定的期限才能实施。
具体来说,一、被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在实际执刑期内的规定:
最低服刑期限,例如,如果缓刑执行结束后被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其服刑期不得低于25年;
同理,如果缓刑期届满后被依法减为25年有期徒刑,其实际服刑期不得少于20年。
这就意味着,无论何时何地,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罪犯都必须服满至少20年的囚犯生涯。
二、有可能适用减刑的情况如下:
1、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倘若能够切实遵守狱内规章制度,积极接受教育改造,表现出悔过并有明显进步,或者有着立功行为的,则可以给予减刑处理;
2、存在以下重大立功情节之一者,应当给予减刑:
(1)有效阻止他人进行大型违法犯罪活动的;
(2)主动揭发监狱内外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经仔细验证其事实无误的;
(3)在科技创新或传播前沿技术方面有独创性成果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救助他人,无私奉献的;
(5)在抵抗自然灾害或排除重大安全事故过程中,发挥关键作用的;
(6)对于国家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
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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