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该问题,我们需要明确以下几点法律规定:
首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拾得他人手机的人有义务将手机返还给失主;
其次,若拒不履行此返还手机的法定义务,将被视为侵占行为,失主此时有权通过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请求判决拾得者归还所侵占之物;
再者,如失主由于自身原因对手机进行遗弃,而手机具备较高的经济价值(超过人民币五千元),据此情况,拾得者的行为将涉嫌构成侵占罪。
在这种情况下,失主既可用向人民法院递交刑事诉讼,也可选择发起刑事自诉行动,以追究涉案人员的刑法责任。《刑法》第270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