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入室盗窃案件中物业管理部门有无相应责任问题,这取决于实际情形的复杂性且须依据业主与物业公司所签署的明确详细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进行深入剖析。
若业主的人身及财产安全遭受损伤甚至危害的起因,乃物业公司未能依照该份物业服务合同中所约定的义务履行职责所导致;
那么据此,物业公司便应有责任承担此次事故的相关后果。
也就是说,应以物业服务合同为基准,以确定物业公司是否存在未尽责的行为,进而对其是否应对此承担责任予以明辨。《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