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让与亦被称为“债权转让”,这是一种在保持合同约定内容不变的基础上进行的合同转让方式。
债权人通过与第三方当事人签订新的合同,将其享有的债权之全部或部分的权利转让予该第三方。
值得一提的是,债权让与具备以下三个显著特征:首先,它是一种非正式的合同转让方式;
其次,债权让与体现了无因性的特点;
最后,我们可以把债权让与视为一种合同处分行为。《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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