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尚未领取结婚证书,我们仍然可以选择共同购买房地产,然而,房产证上可以同时写上两位购房者的姓名,从而使得这套住宅被视为你们二位的共同资产,建立了共享所有权的关系;
其次,在申请贷款的过程中,我们无法实现共同贷款的模式,只能确定其中一人为主要借款人。
为了顺利完成贷款流程,请您与您的伴侣协商并且明确贷款的各项细节问题,比如由谁来担任主借款人,以及你们各方在贷款中所承担的责任和份额等。
此外,在申请贷款过程中,我们不能将双方的住房公积金合并使用。
在此,建议未婚情侣在购房前就相关问题做好充分准备,确保房产证上写明两位购房者的姓名,并签订一份详细的补充协议,规范你们在房产投资中的权益,防止未来因可能出现的争议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如果您和您的伴侣能够保持良好的互动与合作关系,并且愿意推进婚姻进程,那么您们完全可以考虑在购买房产后再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