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后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维权期限问题,根据现行相关法规,通常规定为三年。
诉讼时效制度是指自然人或法人等不可对抗的民事权利(如财产所有权、物权等)遭受侵犯时,在特定的时间期限内向有权机关提出申诉请求以维护自身利益的行为。
该制度也对应着时效期间届满时,责任人可以依据民法典中的诉讼时效抗辩权来减轻或免除其法律责任。
在此必须强调,在法律所规定的有效申诉期限之内,受害方一旦提出申诉请求,受理法院就会强制行为方按照所应尽的法律义务来履行其职责。
然而,当法定的申诉期限届满以后,如果受害方依然试图提出申诉请求,那么,其申请将不再得到受理法院的进一步保护。《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