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准确地判定犯有生产有毒食品罪既遂后的量刑标准,主要包含以下几点处置原则:
其一,在犯罪构成上,对于结果犯性质的生产有毒食品犯罪,一旦认定为既遂,即应依法判处被告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其二,若行为对人身健康构成了严重伤害或者犯罪情节恶劣者,应当依据法律规定,给予罪犯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并附加相关罚金的惩戒;
第三,对于造成了人员死亡等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那么法院将依照相关法定程序,决定判处罪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同时考虑进行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等附加刑的适用。《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