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工伤申请认定过程中,会产生以下几个方面的影响效应:
首先,若劳动者最终被认定为合法工伤,他们将有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享受到诸如医疗费用、康复补贴之类的工伤保险福利待遇,这些均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支付;
其次,如果用人单位在过去申报的工伤事故数量较多且安全系数相对偏低,那么当地工伤保险部门将会酌情考虑上调该单位所需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用比例;
最后,由于工伤申请认定需要耗费相当长时间来完成,这无疑加重了劳动人事管理方面的压力与负担。《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