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购置汽车合同仅有签署人之签字而无盖章,那么此份合同将被视为有效力。
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仅有签署人之签名且缺少单位或个人公章之情况下,除非双方当事人另有特别约定,否则该份合同应被认定为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若当事各方采取以书面合同书形式达成协议,则自各签署人共同完成签名、加盖公章或者进行指模按下等步骤之时起,合同即告建立并生效。
但在上述步骤实施前,如一方已先行履行了实质性的主要责任,并且对方对此表示认可并接受的情况,那么此时即便尚未完成签名、盖章或者指模按下的程序,该份合同同样可以视为正式生效。《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