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某份合同是否合法有效需要综合考虑各类因素。
对于因重大误解而缔结的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通常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所谓“重大误解”,系指在缔结合同时,一方因自身过失造成对合同各项内容之认识产生错误并据此签订了合同。
在此情况下,依据民法和诉讼法的基本原则,这类合同的缔结者可以通过正规渠道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申请,要求对建立在重大误解基础上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进行裁定与处理。《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