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全部资产归属于投资人所有,与此同时,投资人需以其个人的全部财产对该企业所负的债务承担无法限量之责。
相比起法人实体来说,个人独资企业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而作为自然人性质的企业形态,在法律层面上,其主体资格依然被视为自然人,也就是说,投资人个人才是真正享有个人独资企业财产所有权,且需承担个人独资企业所涉及到的各类财产责任的主体。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