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酒驾,通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饮酒之后擅自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
而自行车并不被视为机动车辆范畴,因此,酒后驾驶自行车并不符合上述定义的“酒驾”概念。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实践中,任何人均需时刻遵守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车或残疾人使用的机动轮椅车时禁止醉酒驾车的原则。
所以,我们并不能笼统地认为只要不是醉酒驾驶自行车就一定合法或者安全,实际上在饮酒后,即使只涉及到单车驾驶,也是被严格禁止的。
综上所述,无论何时何地,酒后驾驶均为违法且危害巨大,为了个人及他人生命财产的安全,请务必杜绝此类危险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三)不得醉酒驾驶;
(四)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五)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六)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七)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
(八)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九)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十)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