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配偶离世后,若女性选择再次结婚,其与前夫生育的子女仍然应当交由现任母亲进行抚养。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享有对未成年子女以及无法自主生活的成年子女进行监护、照料及供养的权利与义务。
通常情况下,儿童的成长过程是在父母的悉心呵护下完成的。
因此,当未成年子女失去亲生父亲,子女的母亲(无论是否已经再婚)应承担起抚养未成年子女的重任。《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