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汽车领域中,车辆损失险属于一项特殊类型的商业保险,主要用于负责保险车辆在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恕不包含地震)或者意外事故时,导致保险车辆自身遭受经济损失后,将会由保险人予以赔偿。
要明确车辆损失险的保额计算方式,首先可选择按照新车购置价格来作为保额标准;
其次,亦可根据投保时所具备的实际价值进行确定;
当然,投保者也有权与保险公司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共同商定保额值,但是必须保证保险金额不得超越保险价值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