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借贷双方因借款问题产生纠纷,且借贷一方向另一方借款却始终未能如期偿还,那么被借款一方可依法向法院提出相关民事诉讼请求。经过法院深入审理并最终确认所借款项真实存在之后,便可依照法定程序下达还款裁决。在此情况下,借款人有义务按照裁决结果及时偿还债务,同时还需支付相应的逾期利息。若借款人在收到裁决后仍未履行还款义务,被借款一方则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借款人名下的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借款人将可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日常生活和工作将会因此受到严重影响。
此外,法院亦有权对借款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变卖以及拍卖等措施,以确保所借款项得以顺利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